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最後的晚餐要吃火雞肉飯,第三間必吃名店。
Al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肚子好撐啊🤢,不過還是要繼續吃,為了部落格沒關係🥺。
來嘉義出差3天,除了網美店必吃外,火雞肉飯更該吃🤣。